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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CME20简介

【俱乐部概述】

CME20——中国医药精英俱乐部;

CME:是Chinese Medical Elite的缩写;

Cchinese

Mmedical

Eelite

取其首字母,则为CME20俱乐部;

20:代表历届沙龙参与人数为20

每期沙龙只邀请20位经理人参与,不求大,但求精;

每期沙龙基本模式“专家+企业家+经理人”,每期都有一位权威专家、一位知名企业的总裁或董事长出席;

每期沙龙涉及的话题广泛,让大家物超所值,并喜欢这个圈子。

CME20简介】

CME20诞生于200961,每期沙龙选题都与政府出台医药方面政策紧密相关俱乐;医药政策一经出台,CME20会及时组织医药企业进行一期沙龙活动,旨在帮助医药企业对政策进行正确解读,同时提供互动交流平台,共同探讨破解难题的对策;

俱乐部的总部设在上海市。

【俱乐部宗旨】

沙龙应定位于高端经理人,做出精品沙龙俱乐部;邀请医药各界人士参与,每期沙龙都确定不同话题,加强沟通互动,共同探讨行业趋势、市场形势与品牌营销话题,有效促成工商对话,创造合作机会。

医药行业迅猛发展,高级人才成为企业最稀缺的资源。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是人力资源的整合与运用,通过沙龙搭建企业与经理人、经理人与媒体的沟通,让优秀的人才找到合适的企业,让优秀的企业找到合适的人才。

整合医药经理人资源,以轻松的环境氛围,把培训与教育溶入沙龙,就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集中碰撞,鼓励百家争鸣;

 

第二条CME20主要的业务

CME20品牌俱乐部将围绕推动中国医药行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医药行业合作交流为总体目标,主要开展以下业务:

1)读懂政府机构宣传发布贯彻医药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进行针对性解读,引导医药行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2)为医药行业提供管理咨询、企业信息化、人员培训、人才引进、对外合作、法律等领域的咨询顾问信息交流服务;

3)利用俱乐部医药行业领域专家学者资源,研究医药行业经济走向、自身发展瓶颈,并依据研究成果,对医药发展案例进行评估、推荐和定位,开展评选、表彰、宣传;

4)医药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机构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紧密联络,组织会员参加医药经济技术论坛,进行针对性主题考察、培训、讲学,促进医药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5)组织各类培训,每年召开医药行业发展高峰年会,开展理论研讨和高层论坛,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家的综合素质;建立企业培训与职业化评估体系,加快国医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国际化进程;

6)研究和探讨企业的发展方向、目标、体制、政策、管理等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行业调查和统计工作,发布相关行业资料数据;

7)编辑、出版、发行医药管理优秀学术论文集、会刊、年鉴、行业工具书等出版物;

8)策划主办或协办企业品牌形象推广活动;主题峰会论坛活动、沙龙、博览会、投融资现场推介说明会等;

(9)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和实施行业调查与行业统计,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业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研讨分析市场形势,为会员、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推进行业企业发展;组织相关理论以及实务研究,促进现代医药物资经济水平的提高;针对行业企业,开展各种专业人员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协调行业及会员之间的经济、法律纠纷;组织本行业开展各类交流活动、组织发展行业的公益事业活动;主管、主办相关行业报刊、网站与数字媒体、年鉴、资料和出版物;承担医药企业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CME20的大事记】

中国医药精英俱乐部第一届沙龙  举行时间:2009625

第二届沙龙主题:医改和金融危机新形势下的连锁药店如何突围?举行时间:2010811

第三届沙龙主题:基本药物限价,是机遇还是挑战? 举行时间:2009114

第四届沙龙主题:中国保健品营销在何路? 举行时间:20091117

第五届沙龙主题:后医改时代处方如何推广运作? 举行时间:20091216

第六届沙龙主题:医药招标投  举行时间:2010119

第七届沙龙主题:新势力下OTC企业应对之策  举行时间:2010310

第八届沙龙主题:渠道整合与终端维价  举行时间:10623

第九届沙龙主题:OTC终端维价案例   举行时间 :2010828

第十届沙龙主题:OTC营销与策略创新  举行时间:2010129

 第十一届沙龙主题:药品营销双刃剑品牌危机预警与公关   20114月20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吸收医药工业、医药商业、药品零售连锁、保健品、药妆品、功能性食品、民族医药、天然药物、等企业机构,以及医药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医药社会团体等为单位会员;吸收从事医药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为个人会员。

第五条单位会员均以单位负责人或由其委派的人员作为该会员单位的代表人。如有变更,应由单位新的负责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接替,并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备案。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单位在医药行业各领域具有一定实力或影响,个人学术上有一定造诣、对医药研究工作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本协会认为可以接纳的。

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第七条拥护俱乐部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俱乐部:

()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入会单位或个人提交入会登记表;(在CME20网站下载会员表或理事单位表)

()由秘书处审定资料后颁发会员证书,并在俱乐部刊物上予以公告。会员单位的理事人选如离开本单位,由原单位推荐相应条件的新人选报请审定,企业名称的改变,由新名称企业备文报送协会备案,副会长人选的变动须报请会长会审定。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俱乐部活动并获得俱乐部服务的优先权;

()提出议案和工作建议的权利;

(四)对俱乐部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优先参加协会活动,优先得到内部资料、调查报告和有关资料等;

()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执行俱乐部的决议;

()按规定交纳会费;

()联络方式更改时及时通知俱乐部;

()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关心协会工作,自觉维护协会的利益和信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会员(会员代表)大会

第九条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是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选举和罢免理事;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审议协会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

()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理事、负责人提名和选举办法》,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改变或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决定会员资格的取消;

()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条 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应提前一个月将会议的议程书面通知会员(会员代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不得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节 理事会

第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二条 理事会负责人包括: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理事包括单位理事和个人理事。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推荐,应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单位理事替换代表,须俱乐部经理事会批准。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办理调整手续。个人理事因故不宜担任理事的,须辞去理事职务。

同一单位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同时为理事。

第十三条 理事条件:

()领导或管理一个机构,能力较强、事业成功;

()承认俱乐部章程,热心俱乐部工作,愿意为实现俱乐部的宗旨出钱出力;

()为人诚恳、诚信,在业内有一定的威信。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四)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决定副、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

()领导俱乐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不低于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拥有委托投票权。一届内理事本人必须至少参加1次理事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理事资格。

副会长、会长、秘书长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

俱乐部负责人在选举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其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副副会长、秘书长的调整。

第十七条经会长提议,或有50%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临时会议不得研究提议议题之外的事项。

 

第四节 负责人

第十八条俱乐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在俱乐部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秘书长为专职;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 会长为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经会长、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俱乐部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检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一条俱乐部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二条俱乐部负责人会议行使以下职权:

()贯彻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监督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监督协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监督协会年度财务预算的实施;

()提出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的建议;

 

第五节 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

第二十三条办事机构是理事会领导下,授权秘书长具体负责的协会内设机构,应当与俱乐部住所一致。

第二十四条俱乐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须由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无权对外签署任何协议。

第二十五条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俱乐部章程,接受俱乐部领导,执行俱乐部决议。对外开展活动时,必须冠以俱乐部的全称,其简称和译名由理事会规定。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俱乐部经费来源:

()会费;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俱乐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八条俱乐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九条俱乐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条俱乐部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俱乐部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认可的审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俱乐部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对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四条俱乐部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15日内,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俱乐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俱乐部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直接终止:

()连续2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俱乐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俱乐部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俱乐部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俱乐部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俱乐部理事会。

第八章 会员费用

会员费用/年:2899元报名方式: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21-64835180-842

1. 详细填写您的报名回执表

2. 将此回执传真至021-64835180-842

 

会务咨询:

电话:021-64835180

传真:021-64835180-842

 

说明银行转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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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市习勤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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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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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声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用户和中国医药精英俱乐部沙龙一致同意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如其中任何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依旧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我们保留随时更改上述免责及其他条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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